什么叫“內卷”.
所謂內卷,是指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過度競爭。法律圈是內卷化程度較高的行業之一,勢頭堪比北京的沙塵暴,漫天黃沙,天昏地暗。今天就一起來看看他們是如何卷的。
“內卷”這個詞這兩年成為了網絡熱詞。媒體們也喜歡用這個詞去描述現在激烈競爭下疲憊的人群。當我們在談論“內卷”時,我們究竟在談論什么呢?
我覺得,社會大眾能關注到各行業的“內卷”,可能是真正改變的起點。但這個詞的泛濫,也有可能遮蔽思考,因為不同場景下的內卷,其成因機制和社會影響各有不同。
當我們用這同一個詞來描述眾多內涵不同的現象時,大家就可能以“就是個內卷”匆匆作結了,而沒有想過目前的情況是否可以改變。最初,內卷(Involution)最早起自對農業經濟過程的描述。之后,黃宗智教授為分析明清的農業經濟,將這個詞用來描述資源投入越多、邊際效益反而減少的這一種增長形態。而劉世定老師很早就考察過“內卷化”這一概念,同時也指出了黃教授的用法與其前人的不同之處。通過追溯這個詞的本來面貌和后續發展,我們可能會發現,這其中確實存在創造性誤讀。
關于內卷,其實我比較認同單讀的主編吳琦的觀點“當眼光和樣本面對更廣闊的階層時,內卷這個詞就不會這么有煽動性。”這其實是說我們要能暫時跳出自己的框框,意識到現象背后復雜的社會結構。
在STL,大家讀書、考試、實習、求職都感到壓力,一定是有它的社會基礎的。這里存在一些客觀的因素房價、大城市生兒育女的壓力、養老的壓力。有人在深圳的互聯網企業干了幾年,付了首付,還是會覺得在深圳過不下去,以后需要換個城市生活。這些客觀因素,是無法避免的。
但同時,我們要對自己有信心,進而有責任心。我們現在說”內卷“往往強調個人感受,但還得想一想隱藏在后面的事情。
相比于其他學科,法律和社會制度的關聯度更高,因此我們原則上有機會做更多建設性的工作。想想我們主要求職方向之一——法學院考公務員、法檢的比較多——我們其實有很多機會參與正義的實現。商業律師、公司法務雖然可能更直接面臨市場競爭,但也能有很多機會推動社會進步。
檢察官劉哲就講過,“司法工作是以個案為基礎的”,“你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法律與制度的關系意味著法律人更有機會推動制度性的變革。
吳琦在《2020年的熱詞,只說出了一部分人的焦慮》的采訪中講過,互聯網時代之前,加班各個行業多了去了,比如富士康,天天加班好像也沒發明“內卷”這個詞。為什么會這樣?詞的發展本身也是一個有趣的故事,肯定也會有很多人研究。
因此,我覺得還是要盡量避免太籠統的表達。我們要知道自己到底在說什么。比如說我們為了成績而學習,是不是在“卷”?這和職場上的“卷”有什么異同?不同行業的“卷”有什么區別?這些不同的現象可以用相同的詞來表達嗎?人的追求千千萬萬,是不是有一些更獨特的東西需要用別的東西來描述?我當然不是否定這個詞本身的含義和反映現實的能力,我是覺得我們需要考慮更多不同的面向。
為什么我們沒看到富士康中發生的“內卷”?因為在我們的想象(或是新聞報道的想象)之中,富士康工人都是高度臉譜化而沒有面目的。富士康工人自己內心深處對于工作的主觀態度,抗拒還是接受,忍耐還是迎合,我們是完全看不到的。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辦法用“卷”來描述。
“卷”這個詞所描述的,是大家為了要獲得一個想象之中更有利的位置在那兒不計投入地競爭,雖然自己很痛苦,卻又積極主動地投身于這種沒有結果的競賽,想要去追趕,為了追趕而追趕。其實,每個站在賽道上的人,內心都清楚地知道,這場比賽,其實沒有贏家,可他們還是會選擇走上賽場。
“卷”的核心,在于人人都知道這種痛苦的存在,它描述的就是這樣一種社會性的主觀心理狀態。但是日常新聞對富士康工人的報道,都是扁平化的敘事,我們無從探知他們內心的真實想法。所以我們那時,才不可能想到用所謂的“卷”或是“內卷”這種詞來描述。
這幾年律師的服務報價陷入了怪圈。比你經驗多幾年的律師,律師費只收你的四分之一,害怕嗎?當一個律師打廣告,不到一百元可出具律師函時,害怕嗎?要知道廈門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試行版本中,出具律師函按照每份2000元以上的標準收費。當你參與企業競標時,看到其他律所的報價后感嘆“不知道這律所是怎么報出這價的”,但他們中標了,害怕嗎?剛開始時一味的追求廉價的法律服務,而當案子敗訴,損失慘重,客戶還會覺得這是性價比高的服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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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卷有個形象的比喻看電影為了有更好的視野,一個人先站起來看了,被他擋住的人也不得不站起來,最后大家都被迫要站著看電影。類比到法律圈的招聘學歷情況為了找到更好的工作,一個出身五院四系的人先去考研究生、法碩、LLM、JD,導致大家都要去讀更多的書,最后找工作還是在同一起跑線。以前過法考且本科五院四系,敲開律所大門沒問題。現在呢,稍微好點的律所招聘都是研究生起步,你讀個LLM似乎都不太夠。律所HR郵箱也塞滿了這樣的簡歷XXX+華政法本+香港LLM+過司考.PDF
XXX+武大法本+曼大法碩+過法考.PDFXX+西政+香港中文大學法學碩士+2020屆.PDF……就這樣的簡歷,面試問對薪資有什么要求時,十個有八個都不敢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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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圈都熟知的一個笑話4000塊一個月招不到司機,但是4000塊錢一個月你可以招一個會開車、過了司法考試的實習律師。現在這個笑話要更新了因為除了有律師執業資格證之外,有會計師資格證、通過CPA全部科目、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特許金融分析師、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100分以上這幾年也被部分律所列為招聘要求了。內卷要求實習律師入行標準一步步在提高,待遇模式卻一步步倒退。以個別情況為例從試用期2000元到試用期無工資到零薪資兩年交30萬學費,從低薪、無薪、倒貼,這也是某種程度上的內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