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專利先用權抗辯的案件也越來越多,這一領域的審查與認定也成為了專利法實踐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本文中,上海法律咨詢將從上海地區專利先用權抗辯的實踐中,探討這一問題的相關法律案例和法條。
一、法律案例
上海寶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訴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該案件中,原告上海寶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其實用新型專利權,華為公司則以其具有專利先用權為由進行了抗辯。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華為公司的專利先用權抗辯。
在此案中,法院依據《專利法》第24條的規定,認為專利權人在專利申請日前在國內或者國外公開發表其同一發明創造的內容的,該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和申請日的先后順序應當以其公開發表的內容為基礎確定。同時,根據該案的具體情況,法院認為原告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公開發表了相關內容,因此華為公司具有專利先用權。
上海九陽股份有限公司訴蘇泊爾家電集團有限公司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該案件中,原告上海九陽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蘇泊爾家電集團有限公司侵犯其發明專利權,蘇泊爾公司則以其在專利申請前已經對該發明進行了實施為由,進行了專利先用權抗辯。最終,法院駁回了蘇泊爾公司的專利先用權抗辯。
在此案中,法院同樣依據《專利法》第24條的規定,認為專利權人在專利申請日前實施其發明創造的,該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和申請日的先后順序應當以其實施該發明的時間為基礎確定。同時,根據該案的具體情況,法院認為蘇泊爾公司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其實施該發明的時間,因此駁回了其專利先用權抗辯。
二、法律法規
在上述案例中,涉及到了專利先用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其中包括《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專利法》第24條規定,專利權人在專利申請日前在國內或者國外公開發表其同一發明創造的內容的,該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和申請日的先后順序應當以其公開發表的內容為基礎確定。
此外,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9條的規定,專利先用權可以通過書面申報的方式行使,申報時間為專利申請日之前3個月內,申報內容應當包括發明名稱、申請人、申請號等相關信息。同時,專利先用權的行使應當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和誠信原則,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三、上海地區的實踐
在上海地區的實踐中,專利先用權抗辯的案件也有所增多。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2019年上海地區專利審判共收到專利案件1083件,其中涉及專利先用權的案件有20余件。
同時,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也對專利先用權進行了相關的規定。根據《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專利先用權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4條的規定,專利先用權的行使應當在專利申請日之前3個月內進行書面申報,并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專利申請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此外,根據規定第6條的規定,專利先用權的行使應當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和誠信原則,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專利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專利先用權行使人支付合理的費用。
總的來說,專利先用權作為一種權利,旨在保障專利權人在專利申請前對其發明創造的使用和開發權益。在實踐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同時要注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專利先用權的行使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和誠信原則,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四、專利先用權抗辯案例分析
上海某公司與某外資企業專利侵權糾紛案上海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某外資企業的專利技術,后被該外資企業起訴侵犯其專利權。上海某公司認為其在專利權申請日之前就已經開始使用該技術,因此行使了專利先用權。在訴訟過程中,上海某公司提供了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專利先用權的申報文件、使用該技術的相關資料等。法院最終認定,上海某公司確實在專利權申請日之前就已經開始使用該技術,因此行使了專利先用權,不構成侵犯該外資企業的專利權。
上海某企業與某外國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上海某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某外國公司的專利技術,后被該外國公司起訴侵犯其專利權。上海某企業聲稱其在專利權申請日之前已經公開發表過相關技術,并提出行使專利先用權的申報材料。法院最終認定,上海某企業雖然在專利權申請日之前已經公開發表了相關技術,但是其公開發表的內容與該外國公司的專利內容并不完全相同,因此不能證明上海某企業擁有專利先用權。
以上案例反映了專利先用權抗辯在實際中的應用。從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專利先用權抗辯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申請日之前已經開始使用相關技術,或者在專利權申請日之前已經公開發表了相關技術。同時,行使專利先用權需要遵循公平競爭原則和誠信原則,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五、結論
上海法律咨詢提醒大家,專利先用權作為一種專利權利,是專利法對專利申請前的使用和開發權益的保護。在實踐中,專利先用權抗辯的案件越來越多,因此需要注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專利先用權的行使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和誠信原則,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