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該怎么辦?公司應該給予賠償嗎?上海勞動糾紛律師解答如下:
一、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么辦律師咨詢
上海勞動糾紛律師: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從XXX后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上海勞動糾紛律師: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上海勞動糾紛律師: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勞動合同勞動者怎么辦
上海勞動糾紛律師: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注意搜集并保存雙方成立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據,比如:
1、用人單位招聘時要求勞動者填寫的“報名表”、“登記表”等招用記錄。
2、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或扣押勞動者工資而出具的“押金條”、“扣押條”等各種票據。
3、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門卡”等各種工作證件。
4、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資卡”或其他工資支付憑證。
5、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服”、“飯卡”等與用人單位有關的東西。
6、職工的工資表、考勤記錄、值班表、任命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辭退通知書等各種加蓋有用人單位公章的文件。
總之上海勞動糾紛律師: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勞動者可以要求其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