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案件中執行難一直是困擾勝訴方的難題,那么經濟糾紛案件被告拒不執行怎么辦上海經濟糾紛律師解答如下: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即,除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外,還要注意兩年的申請執行時效,如若兩年內不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將獲得時效抗辯權。
一、上失信人名單
1、統一向社會公布失信人名單庫;
2、法院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方式公布失信人名單;
二、限制消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等消費行為;
三、聯合懲戒(《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1、限制投資,包括限制設立金融公司、發行債劵等;
2、限制參加政府采購;
3、限制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4、限制擔任國有公司董事、監事、高管;
5、限制被招聘為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員工;
6、限制不動產交易;
7、限制出境;
8、公安協助查找失信人下落、查封車輛;
四、網絡劃扣
法院已經實現與銀行金融機構進行對接,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賬戶及金融理財產品對網絡凍結,網絡劃扣;
此外,法院已經可以實現對被執行人股票賬戶、支付寶賬號、微信賬號等凍結;
五、執行唯一住房
即使被執行人的房產是唯一住房的,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也可能被拍賣抵債。
具體操作是,老賴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請執行人按照廉租房標準,為老賴提供一套小面積房屋,用于維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執行;或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費用,則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六、查封公積金、養老金賬戶
法院可以直接凍結、劃扣被執行人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
對于開始領取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法院可以在預留的必須的生活費之后,對養老金賬戶中資金進行查封、凍結和劃扣
七、司法拘留
對于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法院可以簽發《拘留決定書》,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
采取司法拘留的,期限不超過15日
法院可以與通信運營商聯合,對失信人的手機號設置失信彩鈴;
八、構成犯罪
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偵查、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原創】法律案例解讀的藍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