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現在隨著陸續復工,現在大家應該最為關心的應該是,疫情復工期間,工資怎么發放了。下邊上海上勞動糾紛律師分享一張疫情復工期間6中工資發放一覽表,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 |
(1)在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正常支付工資。 |
(2)病假期間: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離后,仍需遵醫囑病休的,則按照醫療期的相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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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 |
正常支付工資。 |
復工人員,包括在家辦公的職工: |
企業要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
自行居家隔離或者申請延期返崗的員工: |
(1)企業可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正常發放工資。 |
企業停工停產安排員工待崗的: |
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正常發薪,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放基本生活費(北京的標準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70%)。也就是說,單位安排員工停工待崗的,第一個月的工資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從第二個月開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 |
企業沒有停工,但生產經營困難的可與職工協商一致后降低薪酬 |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