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承繼假如想保障根底的法令效應很多人都會去舉行承繼公證,很多人都不懂得舉行繼承公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如何辦理這些繼承公證?接下來上海遺產糾紛律師為您進行解析關于繼承公證的相關程序及需要的相關材料有哪些?
一、繼承公證的程序
假如所有的證實資料齊備了,你就能將證實材料及無關請求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承辦公正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資料舉行考核后,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舉行無關備案、編號、付費、復印證實資料等事項。請別忘記你的公證費發票。在劃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二、請求繼承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
(1)身份證;
(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護照(無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余境外寓居證件;
(2)原戶口簿或海內刊出戶口證明;
(3)身份證
2、所有繼承人(包孕怙恃、配頭、子女;如承繼工資第二次第的還應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殞命證實和刊出戶口證實(殞命證實應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區的衛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承繼人中有人殞命的,也應供應已故繼承人的殞命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證件要求如3)
5、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態證明:
結婚證;
離婚的,提供
(1)民政局掛號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
(2)法院《民事調解書》
(3)法院《民事判決書》和見效證明書
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
未再婚的,須供應未再婚證實及曩昔婚姻狀況終止的證明
6、被繼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7、被繼承人的支屬瓜葛證實(由被繼承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
8、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支屬瓜葛證實(如單元證明、戶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9、死者的財富憑據(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取款憑據,股權證實,股票清單、機動車掛號證書、保險合同及理賠證明等)
注意事項:
1、死者生前有遺言的,應供應遺言原件,與別人過訂立遺贈撫養協議的,也必須提供。
2、廢棄承繼的,應由自己持無效身份證件(證件請求如1)親自來公證處作廢棄繼承聲明或在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以上便是對于承繼公證的流程及需求的資料相干法令常識,如果在生活中您涉及關于繼承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及時聯系上海遺產糾紛律師為您處理,也可以委托我們律師為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