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想要離婚,什么都可以成為離婚理由
1、“我是一名律師助理,曾處理過一對夫妻因為一只貓而離婚的案件。
他們家養的貓是白色的,妻子要叫它‘雪球’,而且只想讓它吃濕食或者雞胸肉,
但丈夫卻要叫它‘百合’,還認為它應該只吃干糧。
后來這對夫婦為了爭奪貓的監護權吵了整整一年,卻對他們家那三個分別才15個月、4歲和6歲的孩子毫無想法...”
2、“我處理過很多起離婚官司,其中讓我感覺最奇葩的一份訴狀就是——
妻子總是在馬桶上留下大便的污跡...”
3、“我認識一個男的,他在結婚那天就離婚了。
因為當時作為新郎的他正和妹妹在婚宴上跳舞,新娘看見后想要打斷,
結果他妹妹竟然想打她的臉,卻沒想到打偏了,最終往新娘的姐姐臉上打去了!
這下婚禮現場是全都亂了套,后來新娘要求他在她和妹妹之間做出選擇,最終他選擇了自己的妹妹...”
4、“我一位律師同事處理過這么一起離婚官司,那對夫婦覺得錢并不是問題,
但孩子的撫養權卻是很大的問題,因為他們雙方都不想要孩子...”
5、“我要說的這個不是離婚的原因,但也是在一起離婚官司中發生的奇葩事兒——
當時夫妻雙方都不愿服從法庭的命令,還在爭奪一把手槍和丈夫祖母留下來的碗,
一開始我還以為那些碗是什么傳家寶或者較為昂貴的瓷器,結果后來才知道那只是在特百惠(一個美國家居品牌)里買的幾個碗...”
6、“我有個朋友的姐姐是位非常嚴格的素食主義者。
有天晚上她的丈夫給她吃了魚和肉,當時她以為那些只是素食做成的肉類替代品,
結果后來當她發現那是真正的肉時,她就選擇和丈夫離婚了...”
7、“我有個高中同學,他在結婚兩個月后就和妻子離婚了。
原因是他妻子喜歡開一盞夜燈睡覺,而他只能在完全黑暗的環境中才睡得著。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矛盾,就是因為他們在婚前從來沒有同居過!
婚后他非常討厭妻子的夜燈,于是經常在沙發上過夜,要么就是搶占臥室,然后把妻子鎖在臥室外過夜...”
8、“我父親是一名離婚律師,他曾經有個客戶想和丈夫離婚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因為他沒有足夠多的胸毛,二是他開車不夠快!
不過那都是70年代的事兒了,當時人們很看重胸毛這玩意兒...”
9、“在結婚兩天后——
‘我不再喜歡她了,我想要離婚...’”
10、“我有位朋友和她丈夫離婚了,原因是她看了丈夫手機里的短信,
結果發現丈夫正在和他朋友說她家狗狗的壞話...”
其實有很多的奇葩原因,上海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就不在這里一一列舉了。雖說細節見人品,這其中有些離婚原因屬實不能也不該繼續忍受,但有些卻著實令人唏噓,說到底,還是千萬別把婚姻當兒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