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開始到結束,拆遷戶怎么才能最大可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浦東律師師結合代理的眾多房屋拆遷案件經驗和法律規定,總結出如下幾點建議,希望可以給到大家幫助!
房屋拆遷開始動員階段:注意了解拆遷補償安置公告內容。
我們從知道要拆遷開始,并不是正式看到拆遷公告之后,而是在正式公告之前,拆遷辦就會通過動員大會或者拆遷工作人員的動員宣傳讓我們得知了拆遷的消息。知道拆遷的消息后,一方面要注意了解對自家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收決定或批復等拆遷文件,尤其是注意是否有征地批復或征收決定、公告等。
發現集體土地征收拆遷,主要的法律依據為《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各地實施土地征收,應依法發布《征地啟動公告》、或《征收土地預公告》以及《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如批準征地,征地批準后需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及批準后的《征收補償安置公告》。
特別注意的是,上述土地征收文件不會分別發到各家各戶,一般是張貼在村委會,所以需要我們時刻關注,同時多和拆遷辦工作人員溝通了解相關文件。
如發現土地征收預公告的,要關注是否對自己的房屋所屬土地進行了調查登記,登記的結果是否與房屋實際情況相符合,如不一致,需及時提出異議。
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表達意見。但要注意,根據法律規定,需要多數村集體成員聯合提出聽證申請的,征收主體才會組織聽證。
如發現土地征收通過政府批準了,對相應的征地批復不服的,注意需在法定期限內對征地批復申請行政復議,及時通過法定程序提出意見。
另外,在征地未被批準前,依法只能協商征收拆遷,是不具有強制效力的,可以開展拆遷協商談判及簽訂強制拆遷。
如有涉嫌強拆的情況,對此,建議提前對自己的房屋室內外進行完整的拍攝記錄、保存好,并定期更新重新拍攝,以備后續進行司法救濟。
另外,房屋屬于公民個人私有財產,拆除房屋的行為屬于破壞財產的違法行為,因此,有人身、財產危險情況發生時,報警求助是第一選擇,如果被警察告知屬于行政行為而無法處理,可以當即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書面答復,雖然當時無法阻止拆除行為,但也可以作為后續司法救濟的證據,不要因為慌亂而忘記報警,當然如果當時不具備條件,事后報警也是可以的,注意描述清楚事實情況,并注意索要回復結果。
謹慎應對房屋拆遷評估。
評估報告一般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是城市房屋)中存在的,包括評估機構的選定程序、評估程序、評估報告的送達、公告。而實踐中,很多農村征收拆遷也開始借鑒參照,采取評估的方式確定房屋價值。
對于評估,如果尚未評估的,可以根據其他人的評估情況結合自家的協談情況,確定評估與否以及進行評估的時間,注意要親自參與,避免遺漏或錯登。如果已經出具了對自家的評估結果,注意按照期限提出復核,一般是十天,避免因自己未及時提出異議而影響自身權益。
最后,浦東律師提示大家,面對拆遷,不必慌亂,注意時時關注留意,遇到不同的情況分別應對。如涉及到自身不同情況的問題,及時咨詢專業拆遷律師,提前做到心中有數。